“隐形杀手”再现身!俩车追尾,司机路中下车惨遭二次事故……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07-31

不少司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

都会选择会在现场解决纠纷

然而,如果此时后方突然来了一辆车

不明确前方情况、避让不及时

一场更可怕的事故随时发生

……

这种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二次事故并非罕见

其引发的严重悲剧更是令人深思


两车追尾

 驾驶员路中停车 


2019年7月27日22时多,侯某驾驶粤B****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坪山区坪山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途经Z06076号路灯路段时,该车车头与前方由蒋某华驾驶的粤B****U号小型轿车车尾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时,两位驾驶员并未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

现场视频>>>


事故发生后
两位驾驶员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将车辆停于路中并下车
意外,突如其来
让所有人措手不及

祸不单行

 二次事故突如其来 


22时49分许,郭某来驾驶粤B*****8号小型轿车行经事故发生路段时,该车车头与粤B****5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尾发生碰撞,再与道路北侧护栏碰撞,后粤B****5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头与侯某、道路南侧护栏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侯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三车损坏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立即到场开展事故勘查

交通疏导、现场清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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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现场对郭某来、蒋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郭某来、蒋某华不存在酒驾行为。


接下来,深圳交警还将对事发时

涉事车辆的行驶速度等进行鉴定



经调查,事发时该路段路面良好
有路灯照明
当侯某行至此处与蒋某华发生追尾事故后
双方将车停在路中后下车
两辆车发生事故后只打开了双闪
并未在车后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也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
22时49分许,郭某来驾车至此处时
对发现的危险情况采取措施不当
悲剧瞬间降临

目前,该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值得注意的是

在追尾事故中

两位驾驶员在事后

并未做好安全措施

 没有在车后放置安全警示牌 

 没有做到车靠边、人撤离 

在发生事故后

不少人也许会像这两位驾驶员一样

只将目光放至当前事故

忽略了更危险的潜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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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事故有多可怕?

一句话形容就是

交通事故九死一生

二次事故十死无生

看看下面这些二次事故瞬间
无不令人惊心动魄


二次事故往往比第一次事故

更易引发惨重后果

二次事故,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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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之后

人、车一定要尽快移至安全地点

千万不要在现场逗留

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01

妥善安置车辆


当发生车辆故障或者轻微交通事故时,车辆还能移动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赶紧将车辆移动至应急车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损毁严重不能移动的,就地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危险报警闪光灯


02

设置安全警示


事发后,第一时间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同时要关注来车方向,若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如果是夜间、雨雪雾天等不良天气,可适当加大警示距离,同时开启示廓灯。


设置三角警示牌就相当于
给车辆设置了一道安全屏障


03

撤离事故地点


将车辆及安全警示工作妥善处理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并报警求助。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道路情况,确保自身安全!
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知道
发生事故后一定要做到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驾驶员对二次事故危害认识多一点
二次事故的发生的几率就会少一点
希望二次事故的悲剧不再重演



来源:大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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