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对驾驶摩托车各种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作者: 喜欢就关注👉 | 日期: 2019-10-14

交通安全驾驶摩托车违规处理规定


01

18岁以下的学生驾驶摩托车,无佩戴头盔,被交警公安部门抓到,带回公安派出所(或者学校门口),然后由家长、班主任一同认领,认领必须写好保证书,驾驶有牌证机动车辆 。


02

18岁以上的学生驾驶摩托车,有佩戴头盔,暂不查摩托车牌证、驾驶者驾驶证,但无佩戴头盔者,一并查摩托车牌证、驾驶者驾驶证,如果都没有者,行政拘留15天。


03

托车牌证、驾驶者驾驶证,但无佩戴头盔者,一并查摩托车牌证、驾驶者驾驶证,如果都没有者行政拘留15天。


04

因学校管理、宣传不到位,一旦发生事故,学校领导按程序移送公安、纪律部门处理。


请佩戴安全头盔

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无戴头盔等交通违规现象进行铁腕整治,老师和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请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班主任将相关内容通知学生及家长。



小编提醒

安全无小事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

请佩戴安全头盔,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请走非机动车道!


(戳视频↓↓↓)

天气这么热为什么要带头盔?(视频来源:大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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