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童至今无父母认领!!!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19-12-13

近日,一则河北邯郸民政部门登报寻找被拐儿童父母的消息引发关注。邯郸磁县公安局方面证实,警方在打拐行动中解救出一名女童。



因磁县儿童福利部配套设施不太齐全,女童现被爱心人士接到家中,身体状况良好。公告是由民政部门发出,暂无女童父母消息。

△被拐女童的照片。磁县民政局供图


公告载明

寻找打拐儿童生父母公告


2019年11月8日,磁县公安局城关刑警队从冀南新区辛庄营乡解救了一名打拐儿童,该女童的出生日期约为2016年10月16日,目前在磁县儿童福利部妥善安置,无随身携带物品。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磁县儿童福利部联系,联系电话:15933102866,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儿童福利部,即日起3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磁县儿童福利部

2019年12月9日


随后,警方发布通报称仍在努力寻找女童父母,同时提醒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欢迎大家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据了解,目前打电话咨询女童情况的人很多,但暂无女童亲生父母的消息。届时无人认领,女童将被送往福利院。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并签发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同时,公安机关要一律采集打拐解救儿童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寻找儿童的生父母。公安机关经查找,1个月内未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出具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公告满30日,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在7日内将儿童及相关材料移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尽快为儿童办理入院手续并申报落户手续,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办理落户手续。


多一次扩散!多一份希望!

希望孩子能早日回家!

与亲生父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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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警察网、河北新闻网等,转载苏公安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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