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泥头车一个“夺命”右转弯,电动车瞬间被卷入车轮下!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3-15

生命经不起意外,安全经不起侥幸


2020年3月14日10时50分许,在福田区华强南路与南园路交汇路口斑马线处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

事故勘查以及交通疏导等工作

  


案情

简要


2020年3月14日10时50分许,李某葵驾驶粤B****4号重型自卸货车在福田区华强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南园路右转弯途径人行横道时,该车车头与该人行横道上由耿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损坏,耿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为何发生?

事发路段情况如何?

交警立即对该事故展开调查

 司机是否酒后驾驶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驾驶员李某葵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随后民警带其前往医院抽取了血样,将委托司法鉴定所对血样酒精含量进行鉴定。


 事发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福田区华强南路南往北转南园路人行横道处,路面为平坦、路面干燥,道路类型为城市一般道路,该地点设置有减速让行的交通标志和标线,照明条件为白天,视线良好。   



肇事司机不存在酒后驾驶行为

事发道路宽敞,路面条件良好

路段设置有交通标志标线

那么,事故究竟为何发生?

肇事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随即调取了监控视频

以及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


 肇事双方行驶轨迹 


肇事司机李某葵


经调查,李某葵驾驶粤B****4号重型自卸货车从华强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华强南与南园路口时进入右转专用道

耿某


耿某则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从该右转专用道上的人行横道通过,而此时,李某葵驾驶粤B****4号牌货车继续右转慢速通过。


监控视频还原案发现场>>>


触目惊心的瞬间,不忍直视的画面

让人不禁感叹

生命是多么的脆弱!

 初步调查 

李某葵驾驶机动车未按深圳市机动车通行证许可路线行驶,违反禁行、限行规定且在设置有减速让行标志标线处行驶时,未让行耿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下车推行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多一项违法行为

便多一重交通危机

斑马线区,应是缓行地带

本该一脚刹车、一阵等待

便可避免的悲剧

却总是因为“互不相让”

让斑驳血迹留在了这黑白相间中

驾驶员、行人、非机动车
斑马线前应该怎么做?
减速、观察、停让

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前,首先要减至安全车速,观察斑马线是否有信号灯,有信号灯的按照信号灯通行,无信号灯的要停车礼让行人后通过。



停车礼让的同时,驾驶人可根据行人行走方向,缓缓挥动左手或右手手掌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招手示意,不做低头族

行人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如无信号灯控制,可采用“招招手”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停车让行,切勿沉迷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行人安全、快速通过

行人在确认车辆停车让行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斑马线,行至停车让行的车辆前方时向驾驶人点头或招手示意,驾驶人同时点头或招手示意,用互动方式共建和谐文明交通


文明礼让,人人有责

斑马线礼让不应是司机的单方行为

过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

也要做到文明礼让

留住安全留住爱

众所周知

泥头车体积大,车辆重

并且存在的盲区也大

不要总以为司机能看得见我们

盲区,他们真的看不见


安全无小事

意外发生在一瞬,悲剧或影响人一生

大家遇到泥头车等大型车辆时

一定要注意与车保持安全距离


盲区一定要避开



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要与直行机动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行人


行人要与直行的机动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机动车


请警惕存在盲区的方位!上车前请关注,过路口请多看


悲剧已然发生,生命无法重来

我们能做的就是

不让类似的悲剧重演!

要知道,一次违法

就可能导致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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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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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交警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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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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