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交警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

作者: 陆丰陆丰 | 日期: 2020-06-02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普及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伤亡人数,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上午,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市区慈云山公园举行“汕尾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









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林森同志以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管局、市保险协会、市粤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及来自快递、外卖、代驾、运输等行业的200多名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








仪式由交警支队政委林天主持。


启动仪式上,交警支队长支队长郑金山宣读了《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他倡议广大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的良好交通习惯,并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五城联创”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市道安办主任林森同志作了讲话。林森同志表示,一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有效举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二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是前提、是基础。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宣传先行、贯穿始终,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全力打好宣传战、舆论引导战,营造有利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三是执法部门首先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更要带头遵规守法,带头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带头使用合格的车辆,不使用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不驾驶无牌无证的车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快递、外卖、代驾等各企业代表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行宣誓。


 现场各单位代表向行业代表赠送安全头盔。


启动仪式结束后,交警支队市区一、二大队的执勤民警与行业代表到市区的主要路段和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和赠送头盔活动,有力增强了宣传效果,激发了群众自觉规范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的热情,提升了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


6月1日起,汕尾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公安部门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工作要求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全力开展“一盔一带”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确保汕尾交通秩序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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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汕尾交警

编辑 | 风起长林

陆丰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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